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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512-1992.Canned steamed pork.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 13512规定了清蒸猪肉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
GB/T 13512适用于以猪肉为原料经加工处理、生装罐、加调味料、密封、杀菌制成的清蒸猪肉罐头。
2引用标准
GB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 5461食用盐
GB 7900白胡椒
GB 9959.1带皮鲜、冻片猪肉GB 9959.2无皮鲜、冻片猪肉GB 9959.3分部位分割冻猪肉GB 13100肉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
GB/T 12457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ZB x70 004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ZB x70 005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QB 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 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3术语
3.1粗组织膜
指嚼不烂、不透明的筋膜。
3.2血蛋白
指肉上未洗净的血液加热后的凝固物。
3.3瘀血肉
指生猪宰前由于抽打或碰撞形成局部充血,宰后血液洗不净的肉。
4产品分类
清蒸猪肉罐头的产品代号为5。
5技术要求
5.1原辅材料
6试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按ZB X0 004规定的方法检验。
6.2净重
按QB 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3固形物
按QB 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4氯化钠含量
按GB/T 12457规定的方法检验。
6.5微生物指标
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7检验规则
按QB 1006的规定进行。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ZB X70 005的规定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新华。

GB 13215—1991.Canned corned mutton.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 13215规定了咸羊肉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
GB 13215适用于以羊肉为原料,经腌制、预煮、加淀粉或不加淀粉、斩拌、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咸羊肉罐头。
2引用标准
GB 317.1白砂糖
GB 1907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
GB 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 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 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GB 5009.17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 5009.33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方法GB 5461食用盐
GB 8884食用马铃薯淀粉GB8885食用玉米淀粉
GB 9695.7肉与肉制品﹑总脂肪含量测定G 9695.8肉与肉制品﹑氯化物含量测定GB 9695.11肉与肉制品氮含量测定GB 9695.14肉制品淀粉含量测定GB 9695.15肉与肉制品水分含量测定GB 9961鲜、冻胴体羊肉
ZB x70 004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ZB x70 005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QB 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 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术语
1脂肪析出
6试验方法6-1 感官
6.1.1 切片;开罐后内容物倒出,用不锈钢刀横切。
6.1.2其他感官项目按ZB X70 004规定的方法检验。
62净重
按QB 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3氯化钠
按GB 9695.8规定的方法测定。
6. 4脂肪
按GB 9695.7规定的方法测定。
6.5水分
按GB 9695.15规定的方法测定.
6.6蛋白质
按GB 9695.11规定的方法测定。
67淀粉
按GB 9695. 14规定的方法测定。
6.8亚硝酸钠
按GB 5003.33规定的方法测定。
6.9重金属
按GB 5009. 16、GB 5009. 13,GB 5009. 12,GB 5009. 11,GB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锡,铜、铅、砷和汞.
6. 10微生物学检验
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7检验规则
按QB 1006的规定执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Gx70 005的规定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天津罐头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瑞安。

GB 19510.13-2007 /IEC 61347-2-12:2005.
1范围
GB 19510.13规定了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电源包括交流电源为50 Hz/60 Hz,1 000 v以下电源。此类镇流器是一种装有触发和稳定部件的转换器,这种转换器能在直流或与电源频率不同的频率下使放电灯工作。与镇流器匹配的灯在IEC 60188《高压汞灯》,IEC 60192《低压钠灯》, IEC 60662《高压钠灯》,IEC 61167《金属卤化物灯》和其他普通照明光源标准中均有规定。本部分不包括荧光灯用慎流器及剧院和机动车辆用特种灯用的镇流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95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木适用于木部分。
本部分采用GB 19510.1—2004第2章所给出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下述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9510,1-—2004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IEC 61347-1,2003,IDT)GB 19510.2—2005灯的控制装置﹑第⒉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IEC 61347-2-1:2000,IDT)
IEC 60052:2002用标准空隙测量电压的方法IEC 60417-5036(DB”:2002-10)设备用图形符号3定义
本部分采用GB 19510.1—2004第3章所确立的以及下述定义。
3.1
输出功率output power
预定由电子镇流器提供的平均功率值.
3.2
输出接线端子output terminals
镇流器上预定连接到HID灯的接线端子。
注:此接线端子不可理解为是--供卤钨灯中间过渡用的接线端子。
3.3
触发电压ignition voltageu,
输出接线端子之间产生的电压最大值。注基本上,由以下类型的脉冲组成:
a)连续有效值工作电压叠加非正弦单脉冲,

GB 19574-2004.
1范围
GB 19574规定了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目标能效限定值、检验与计算方法和检验规则。
GB 19574适用于额定电压220 V、频率50 Hz交流电源,额定功率为70 W~1 000 W高压钠灯用的独立式和内装式电感镇流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 7451电光源名词
GB/T13434高压钠灯泡特性的测试方法
GB 19510.10灯的控制装置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IEC 60923 灯用附件惇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性能要求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除采用GB/T 7451中定义外,还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因数(BEF)efficacy factor of ballast for high pressure sodium lamp
评定高压钠灯用镇流器和灯的组合体中镇流器的能效水平的参数,该参数为高压钠灯用镇流器流明系数与线路功率的比值。
3.2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limited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ballast for high pressure sodi-um lamp
允许高压钠灯用镇流器的最低能效因数。
3.3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节能评价值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of ballast for high pressuresodium lamp
评价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节能水平的最低能效因数。
3.4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目标能效限定值target limited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ballast for highpressure sodium lamp

GB 19573—2004.
1范围
GB 19573规定了普通型高压钠灯(以下简称高压钠灯)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 19573适用于作为室内外照明用的,且带有透明玻壳的高压钠灯,功率范围为50 W~1 000 w,配以相应的镇流器和触发器,在额定电压的92%~106%的范围内正常启动和燃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259高压钠灯泡(GB/T 13259—1991,neq IEC 662—1987)
GB/T 13434高压钠灯泡特性的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除采用GB/T 13259中的定义外,还采用下列定义。
3.1
高压钠灯初始光效initial luminous efficacy for high-pressure sodium vapour lamps
评定高压钠灯能效水平的参数,该参数是高压钠灯初始光通量与实测功率的比值,单位为流明每瓦(1 m/w) 。
3.2
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limited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high-pressure sodium vapour lamps允许高压钠灯样本量的最低平均初始光效值,单位为流明每瓦(1 m/W)。该样本量为按照GB/T 13259交收检验光通量项目抽样方案随机抽取的样本量。
3.3
高压钠灯节能评价值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high-pressure sodium
vapour lamps
评定高压钠灯节能水平的样本量的最低平均初始光效值,单位为流明每瓦(1 m/W)。该样本量为按照节能产品认证实施细则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的样本量。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本标准所适用的高压钠灯,其性能应符合GB/T 13259的要求。
4.2能效等级及光通维持率
4.2.1能效等级
高压钠灯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各等级样本量的平均初始光效值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v并且单个样本的初始光效不能低于各等级平均初始光效值的90%。

GB 19340—2003.
1范围
GB 19340规定了鞋和箱包用胶粘剂的粘接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及其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GB 19340不包括与使用者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因此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有关的安全和卫生条款以及确立所规定的使用范围,以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的浓度等)。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32︰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idt ISO 36)
GB/T 7124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试验方法(金属对金属)(eqv ISO 4587)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HG/T 2815鞋用胶粘剂耐热性试验方法蠕变法
HG/T 3075胶粘剂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规定
3技术要求
3.1用于鞋帮与鞋底以及鞋底重叠粘接的鞋用胶粘剂的粘接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这些粘接性能要求仅涉及在正常条件下穿着的鞋子。对于需经受附加负荷和/或其他外部条件的特种鞋类,如安全鞋、工作鞋或运动鞋,需进行附加试验。
3.2推荐试验材料
3.2.1试验材料和粘接工艺可以由生产商和用户指定﹐但粘接性能不能低于表1中对应项目的指标值。--种胶粘剂用某--种试验材料得出的试验结果不可无条件地运用到相类似的鞋料上去。必须用该种胶粘剂去检验实际使用的鞋料,以确保满足上表的规定。推荐下列试验材料:
a)推荐试验材料皮革1:铬鞣制面革;
b)推荐试验材料皮革2:底革,植物鞣制﹔
c)推荐试验材料SRR 1:丁苯橡胶﹒邵尔A硬度95;
d)推荐试验材料SBR 2:丁苯橡胶﹐邵尔A硬度70;
e)推荐试验材料NBR:丁腈橡胶﹒邵尔A硬度80:

GB 19462-2004.
1范围
GB 19462规定了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GB 19462适用于复印速度不超过70 cpm,采用静电复印过程的黑白模拟式复印机和黑白单功能数字式复印机(不含辅助设备﹐例如:传真机.配页机、折页机﹑装订机等)。
GB 19462所述的消耗材料,仅指未经改动的、由复印机生产者提供的配套使用的原装色调剂卡盒组件或色调剂容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48---19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T 14670—1993空气质量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5438-1995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GB/T 18313-2001声学信息技术设备和通信设备空气噪声的测量(idt ISO 7779,1999)
3技术要求
3.1供货保证
3.1.1复印机生产者的承诺
复印机生产者应对复印机产品作出一年的承诺或规定的复印张数(以先到为准)。如果这个承诺涉及到由消费者承担额外的成本,用户有权利选择6个月以上包括价格在内的承诺期限。
3.1.2 维修保证
复印机生产者应承诺,在停产后至少5年之内,保证提供复印机在正常使用范围内可能损坏的备件,超过正常使用寿命的零部件不在其列。
3.1.3消耗材料的供应
复印机生产者应承诺,在复印机产品停产之后5年内保证消耗品的供应。
3.1.4供货保证信息
复印机产品说明书中应包括本标准3.1.1~3.1.3技术要求的内容。符合性验证
复印机生产者应申明符合3.1.1~3.1.3的技术要求,并提交复印机产品说明书的相应说明页。
3.2可回收利用设计
复印机生产者应在设计阶段考虑到将来回收利用和材料再利用的过程,设计这些基本性能和特性。应包括的其他特性特征还有:
——在不同材料(部件)之间尽可能避免存在不可拆卸的连结(例如,粘接或焊接),应使用容易拆装
的机辘式连接

GB/T 19719—2005.
1范围
GB/T 19719规定了首饰中镍的释放量的测试方法,以测定该样品镍的释放量是否大于0.5 pg/(cm2- week).
GB/T 19719适用于GB 11887—2002中4.3.2所规定的含镍首饰镍释放量的测试,也适用于长期接触人体皮肤的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887--200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ISO 9202,1991,NEQ)
3方法原理
将需测试镍释放量的样品浸入人工汗液一星期。溶入人工汗液的镍离子浓度可用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或其他适当的分析方法测定。镍释放量的单位为微克/(厘米°·星期)Lng/(cm3 - week)].
4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4.1氯化钠。
4.2尿素。
4.3去离子水:电导率不大于1 pS/cm。
4.4DL-乳酸:质量分数大于0.88,p~1.21 g/ mL.
4.5氨水:质量分数为0.25,p=0.91 g/mL.
4.6硝酸:质量分数为0.65,p=-1.40 g/ mL.
4.7稀氨水,质量分数为0.01。将氨水(4.5)10 mL置于一个预先装有去离子水(4.3)100 mL 的250 mL烧杯内。搅拌并冷却至室温。将溶液移人250 mL容量瓶,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4.8稀硝酸﹐质量分数约为0.05。将硝酸(4.6)15 mL移入预先装有去离子水(4.3)100 mL的500 mL烧杯。搅拌并冷却至室温。将溶液移人250 mL容量瓶,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4.9除脂溶液:将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或烷芳基磺酸钠)5g溶人 1 000 mL水中。也可使用中性除油剂。
4.10(适用于电镀业的)蜡或漆;蜡和漆都应能在试样表面涂上一层或多层,目的是进行镍释放量试验时防止镍从非测试表面逸出。
5仪器

GB/T 19718-2005.
1范围
GB/T 19718规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含镍首饰(包括非贵金属首饰)中镍含量的方法。本标准特别适用于镍含量为0.03%~0.07%的样品中镍的测定(见注3)。
GB/T 19718可用来测定插入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摘除或保留的制品,镍在其总体质量中的含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887—200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ISO 9202,1991,NEQ)
GB/T 19719首饰﹐镍释放量的测定﹑光谱法(GB/T 19719—2005,EN 1811:1998,IDT)
3原理
本标准采用原子吸收光谱仪,试样溶于酸性介质,形成的溶液雾化后进入原子吸收光谱仪的火焰中,试样中镍共振线(232.0 nm)的吸光度与校正溶液中镍的吸光度进行比较。
4试剂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警告:浓酸有害,佩带眼镜或防护镜,溶解金属时应在通风良好的通风橱中进行。
4.1金属铝:纯度不低于99.99%,镍含量低于0.000 5%。
4.2金属钛:纯度不低于99.99%,镍含量低于0.000 5%。
4.3金属铜:纯度不低于99.99%,镍含量低于0.000 5%。
4.4金属银;纯度不低于99.99%,镍含量低于0.000 5%。
4.5金属金:纯度不低于99.99%,镍含量低于0.0005%。
4.6金属铁;纯度不低于99.99 %,镍含量低于0.0005%。
4.7去离子水:电导率不大于1 pS/cm。
4.8盐酸:质量分数为38%,p-1.19 g/ mL。
4.9 过氧化氢:质量分数为30%。
4.10氢氟酸:质量分数为40%,p= 1.13 g/ mL。
4.11硝酸;质量分数为65%,p=1.40 g /mL。
4.12高氯酸:质量分数为60%,p=1.54 g/mL。
4.13镍标准储存溶液(1 000 pg/mL):制备镍标准储存溶液,也可以选用经过认证的标准溶液。
4.14﹑铝标准储存溶液(10 g/L):称取铝(4.1)2.000 g,精确到0.001 g,置于250 mL的锥形瓶。分少量多次加人稀盐酸(4.20)60 mL,逐渐加热至完全溶解。加几滴过氧化氢(4.9)并加热2 min,去除过量

GB/T 19658—2005.
1范围
GB/T 19658规定了反射灯的中心光强和相应光束角的定义和测量方法。
GB/T 19658适用于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卤钨灯以及气体放电灯类等反射灯,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的灯,例如投光灯。
GB/T 19658仅涉及灯的设计试验。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述定义:
2.1
光束轴线optical beam axis
系指其周围的光强度分布大体呈对称状态的轴线。
注l:光柬轴线不一定与通过灯头的灯轴线或垂直于反光器(例如边沿)基准面的灯轴线相同。注2r假定目视确定对称状态时.误差很小(可以忽略的)。
2.2
峰值强度(I)peak intensity
发光强度的最大值(单位:坎德拉),该最大值不-定处于光束轴线上。
2.3
中心光强(I)center beam intensity
在光束轴线上测得的发光强度值(单位:坎德拉)。
2.4
光束角beam angle
在通过光束轴线的平面上的两条给定直线之间的夹角,这两条直线分别通过灯的正面中心和发光强度为中心光强50%的发光点。
3光束的基本类型
按照在一垂直于光束轴线的平面上所显示的光束图形,可将光束分为以下儿种类型:
---对称光束型:即环形光束.对于这种光束﹐在任意互相垂直的两个平面内进行测量即可。
.…-一·非对称光束型:例如卵形或椭圆形光束.这类光束要求在通过投射光束图形的主轴和副轴(相
互.垂直)的两个平面内进行测量。
----不规则光束型:这类光束具有一个以上的峰值光强点,要求在若干个平面内进行测量。
4一般测量条件
对于白炽灯和卤钨灯﹐在进行测量之前,应使这类灯在其额定电压下老炼大约1 h。进行测量时所使用的电源电压应等于灯的额定电压,并且必须保持稳定.波动应在±0.5%范围之内。如果灯上标有电压范围,试验电压应为该电压范围的平均值。在测量期间,灯泡不应绕灯轴旋转。

GB/T 19657—2005.
1范围
GB/T 19657规定了GB 7000系列标准所述的加热试验用热试验源灯(H.T.S.)的要求,这些加热试验主要用来检验灯头传导热和对流热的影响,关于本标准的来源及特点参见附录A。
在不适于采用热试验源灯(H.T.S.)的情况下﹐可采用可替代热试验源灯(A.H.T.S.)。关于如何选择和准备这种灯,参见GB 7000.1-2002的附录B.
附录A还给出了辐射试验源(R.T.S.)的某些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EC 60598-1,1999,Luminaires--Part 1:Generalrequirements and tests for luminaires,1DT)
GB 14196.1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安全要求(GB 14196.1—2002,1EC 60432-1;1999, Incandescent lamps—Safety specifications—Part 1: Tungsten filament lamps for domestic andsirmilar general lighting purposes, IDT)
GB 14196,2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安全要求(GB 14196.2—2002,IEC 60432-21999,Incandescent lamps—Safety specifications—Part 2:Tungsten halogen lamps for domestic andsimilar general lighting purposes ,IDT)
QB/T 1112电光源玻壳型号的命名方法(idt IEC 60887:1988)QB/T 2512灯头温升的标准测量方法(idt IEC 60360:1998)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述定义:
3.1
热试验源(H.T.S.)heat test source(H.T.S.)
其灯头温升(△t,)等于GB 14196相应标准中相应参数表所示特定类型的灯的最大允许灯头温升(ts..mex )的灯。
3.2
可替代式热试验源(A.H.T.S.)alternative heat test source(A. H.T.S. )
其灯头温升(△t,)在5 K以下,并可达到GB 14196相应标准中相应参数表所示特定类型灯的最大允许灯头温升(At..m.)的商品灯。
注;关于100 V灯,尚在研究中。
3.3
辐射试验源(R.T.S. )radiation test source(R.T.S. )能模拟出该类型灯的最不利辐射状态的商品灯。

GB/T 19656—2005.
1总则
1.1范围
GB/T 19656规定了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并与符合IEC 60081的荧光灯匹配使用的直流电子镇流器的一般性能要求。本标准应和GB19510.5,GB 19510.6,GB 19510.7,GB 19510.8一起使用。
GB/T 19656规定了通用性能要求﹑普通照明、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和航空器照明用电子镇流器的性能要求。
注1:为了使荧光灯与直流电子镇流器一起工作时的性能符合要求,必须对其设计上的某些特性进行适当调整。因此,必须按照以某一共同的基线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来制定有关这些特性的技术要求﹐此基线必须柑对固定,并具有可重复性。
注2:采用基准镇流器可达到这些条件。然而.荧光灯用镇流器在进行试验时通常要使用基准灯,并且尤其要将从使用受试镇流器的基准灯上获得的结果与从使用IEC 60921所规定的基准镇流器的基准灯上获得的结果进行比较。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 18595---2002,idt IEC 61547,1995)GB 19510.5灯的控制装置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5—2005,IEC 61347-2-4 : 2000.1DT)
GB 19510,6妳灯的控制装置第6部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6—-2005,IEC61347-2-5: 2000,IDT)
GB 19510.7 灯的控制装置﹑第﹖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7—2005,1EC 61347-2-6 : 2000,1DT)
GB 19510.8 灯的控制装置﹑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8—2005,IEC 61347-2-7:2000,IDT)
IEC 60081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IEC 60571铁路运输工具用电子设备标准IEC 60921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性能要求
2定义
2.1
启动辅助件starting aid

GB/T 19655-2005.
1范围
GB/T 19655规定了采用50 Hz或60 Hz,1 000 V以下交流电源的管形荧光灯及其他放电灯用的启动装置,启动器和触发器的性能要求,这种启动装置能产生不大于5 kV的启动脉冲。本标准应与GB 19510.2一起使用。
注:荧光灯及其他放电灯用的所有辉光启动器(包括热敏继电器/断路器)的要求在 TEC 60155中给出。1.1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2,1EC 60598-1,1999, L.uminaires—Part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1DT)
GB/T 15042灯用附件﹑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性能要求(GB/T 15042--2005,IEC 60923:2001,IDT)
GB/T 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 18595—2001,IEC 61547,1995,IDT)GB 19510.2灯的控制装置第⒉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GB 19510.2—2005,IEC 61347-2-1:2000,IDT)
GB 19510.10 灯的控制装置︰第10部分: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10--2004,IEC 61347-2-9:2000,1DT)
IEC 60081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IEC 60155荧光灯用启动器
IEC 60192
低压钠灯
IEC 60662
高压钠灯
IEC 60901单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IEC 60921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性能要求IEC 61167金属卤化物灯
2定义
采用GB 19510.2的定义以及下述定义。
2.1
带机械开关部件的启动器starter with mechanical switching element
通过机械装置(例如:热部件或磁部件)提供阴极预热电流和灯的启动脉冲的启动器。

GB/T 19654-2005.
1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
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250 V以下直流电源和50 Hz或60 Hz,1 000 V以下交流电源,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性能要求,此种转换器应与IEC 60357所规定的卤钨灯及其他钨丝灯一起使用。
注1;本标准中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关于生产期间的单个转换器的试验要求尚未给出。注2:关于装有能改变灯功率的装置的转换器的要求尚在研究之中。
注3;可以预计,符合本标准的转换器在额定寿命超过200 h,额定电压低于50V钨丝灯的额定电源电压的92%和
106 %之间均能保证正常工作。
GB/T 19654应和GB 19510.3一起使用。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GB 17625.1一2003,IEC 61000-3-2:2001.IDT)
GB/T 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 18595---2002 ,idt IEC 615471995)GB 19510.3 灯的控制装置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3——2004 .IEC 61347-2-2:2000.IDT)
IEC 60357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性能要求IEC60410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述定义:
2.1
线路总功率total circuit power
在转换器的额定电源电压和额定最大输出负载下由转换器和灯共同消耗的总功率。
2.2
线路功率因数v符号为circuit power factor,symbola
线路的功率因数是所测得的线路的功率与电源电压(有效值)和电源电流(有效值)的乘积之比。
2.3
高功率因数转换器high power factor convertor线路功率因数至少为0.85的转换器。
注:功率因数值应考虑到电流波形畸变的影响。

GB/T 19464—2004.
1范围
GB/T 19464规定了烷基糖苷产品(简称APG)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GB/T 19464适用于由葡萄糖和脂肪醇经直接法和糖苷交换法生产的烷基糖苷工业产品,任何复配型产品或用作乳化剂的C6-i8为主的烷基糖苷不适用于本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143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浏定法(Hazen单位一铂-钴色号)
GB/T 6368表面活性剂惇水溶液pH值的测定惇电位法(neq ISO 4316,1977)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 9722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GB/T 15818阴离子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物降解度试验方法(eqv JIS K 3363;1990)GB/T 15357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旋转粘度计测定液体产品的粘度(neq ISO 6388:1989)
3产品结构通式
烷基糖苷,其分子通式如下(R为Cg-18 ,n-=1~8)
5.8 低碳糖苷含量测定---气相色谱法
按附录B测定。
5.9 烷基糖苷平均聚合度测定一一气相色谱法
按附录B测定。
5.10粘度
按GB/T 15357测定。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 出厂检验
第4章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外观、气味、色泽、总固形物、pH、游离脂肪醇为出厂检验项目。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烷基糖苷产品符合本标准的全部技术要求。
6.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4章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指标,有如下情况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b)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材料,催化剂等变化或不正常,以及生产管理要素(包括人员素质)的
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性能时﹔
c)长期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的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质量监督机构、使用单位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2组批与抽样原则
6.2.1烷基糖苷产品按批交付和抽样验收,一次交付的同--类型、规格、批号的产品组成交付批。
6.2.2产品须经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

GB/T 18996—2003.
1范围
GB/T 18996规定了采用氯化钠或氯化钾容量法(电位滴定法)测定银合金首饰中含银量所需的试剂、材料、仪器设备、方法步骤及结果的表示。
GB/T 18996适用于含银量800%‰~900%‰的银首饰及其材料。
注1:银合金中可以含有铜、锌,镉和钯,这些元索除钯应在滴定前先沉淀分离外,其余元素的存在不会干扰本测定
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725——1988化学试剂电位滴定法通则
3方法原理
将样品溶解在稀硝酸中,溶液中银含量的测定采用标定过的氯化钠或氯化钾滴定,并用电位计指示终点。
4试剂和材料
分析中除另有要求外,均采用分析纯的试剂及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4.1硝酸(1+2):不含氯离子。
4.2氯化钠溶液: c (NaCl)=0.1 mol/l.,将在105℃下干燥过的氯化钠5.84 g 溶于水中,并稀释到1 000 ml。
4.3氯化钾溶液: c(KCI)=0.1 mol/l.,将在105℃下干燥过的氯化钾7.44 g溶于水中,并稀释到1 000 mL.
4.4银;纯度不小于999.9%‰。
4.5丁二酮肟乙醇溶液:将丁二酮肟晶体10g溶解于1 000 mL乙醇中。
5仪器设备
5.1分析天平,感量为0.01 mg,精度等级二级。
5.21 kW可调温电炉或其他可控温的加热设备。
5.3银电极。
5.4双盐桥式甘汞电极。

GB/T 18504—2001.Capacitors for use in tubular fluorescent and other discharge lamp circuit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概述
1.1范围
GB/T 18504规定了额定电压不超过1 000 V,电容量不低于0. 1 pF,无功功率不超过2.5kvar,能持续承受交流电压的自愈式和非自愈式电容器的要求,电容器用于工作频率为50 Hz或60 Hz,海拔不超过3 000 m的放电灯线路。"
GB/T 18504包括用于与灯线路并联,串联或串并联组合的电容器。
GB/T 18504只包括用纸或塑料膜绝缘或用二者相组合绝缘的浸渍式或非浸渍式电容器,它们经金属化处理或带有金属箔电极。
GB/T 18504不包括射频干扰抑制电容器,对于这类电容器的要求,见GB/T 14472。本标准中的试验属于型式试验,对产品一致性的导则见附录A。
1.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23.22—1987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eqv IEC 60068-2-14:1984)
GB/T 14472—1998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4部分:分规范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
容器(idt IEC 60384-14:1993)
GB 18489—2001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idt IEC 61048:1999)

GB 19653—2005.
1范围
GB 19653规定了霓虹灯工程中霓虹灯装置(包含霓虹灯管、灯管支架、霓虹灯变压器)、配电控制箱(柜).避雷装置以及类似装置的安装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
GB 19653适用于各类室内、室外霓虹灯工程以及类似装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EC 60598-1:1999,Luminaires—Part 1;Generalrequirements and tests.IDT)
GB 725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GB 7251.1—1997,idt IEC 60439-1:1992)
GB 725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三部分:对非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GB 7251.3—1997, idt IEC 439-3:1990)
GB 19149空载输出电压超过1000 V的管形放电灯用变压器(霓虹灯变压器)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149--2003,1EC 61050: 1991,1DT)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19261霓虹灯管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11灯的控制装置﹑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11---2004,IEC61347-2-10:2000,IDT)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霓虹灯管neon tube
玻管为直管形或加工成弯曲状的低气压冷阴极辉光放电灯。
3.2
管形冷阴极放电灯tubular cold cathode discharge lamp
阴极上可能涂有电子发射材料,而且在启动过程中无需外部加热即可通过场致发射而发射电子的放电管。这些灯内充填低气压惰性气体(或儿种惰性气体的混合物),可能还充有汞蒸气。灯管内壁可涂以荧光材料。
3.3
独立式变压器independent transformer

GB 19652-2005.
1范围
GB 19652规定了普通照明用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的安全要求。
GB 19652适用于低压钠灯和高强度放电灯(HID)即高压汞灯(包括自镇流汞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本标准对单端灯和双端灯均适用,附录A列出了所用灯头型号。
GB 19652的各项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合格条件(包括统计评定方法)尚在研究之中。
注本标准只涉及安全标准,不包括性能要求。性能要求可参阅IEC 60188,1EC 60192,IEC 60662,IEC 61167,
1EC 61549。
符合本标准的灯在配以相应镇流器、启动装置和灯具的情况下可以在90%~110%的额定电源电压下安全地工作,其中镇流器应符合GB 19510.10,GB 15042;启动装置应符合GB 19510.2,IEC 60927;灯具应符合GB 700o.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169.10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灼热丝试验方法―总则(GB/T 5169.10—1997,idt IEC 60695-2-1/0:1994,Fire hazard testing -Part2:Test methods---Section1 /Sheet o:Glow-wire test methods-General)
GB 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2,1EC 60598-11999, Luminaires--Part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IDT)
GB/T 15042﹑灯用附件―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性能要求(GB/T 15042--2005,IEC 60923: 2001,IDT)
GB 19510.2 灯的控制装置﹑第⒉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GB 19510.2--2005,IEC 61347-2-1:2000,IDT)
GB 19510.10灯的控制装置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10——2004,1EC 61347-2-9:2003,IDT)
GB/T 19655灯用附件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性能要求(GB/T 19655--2005,1EC 60927;1996,IDT)
QB 2276荧光灯用启动器(QB 2276——1996.idt IEC 60155;1993)IEC 60050(845)国际电工词汇第845章:照明
IEC 60061-1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
第1部分:灯头
IEC 60061-2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
第2部分:灯座
IEC 60061-3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
第3部分:量规
IEC 60061-4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
第4部分:导则及一般数据

GB 19595-2004.
1范围
GB 19595规定了烟花爆竹用引火线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用引火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T 10632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QB/T 1941.5烟花爆竹药剂吸湿率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引火线
用来点火.传火、控制时间的烟火药制品。
3.2
燃速
单位时间内的燃烧长度(cm/s)。
3.3
空引
引火线中出现无药的现象。
3.4
藕节
引火线中出现间接无药或极少量药的现象。
3.5
漏药
有破损漏出药物的现象。
3.6
熄火
燃烧过程中中途熄灭的现象。
3.7
疵点
目测和手感均发现粘在引火线表面上的颗粒物。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外观:外观整洁,无霉变,潮湿、空引、螺纹引、鼠尾引、疵点﹑藕节、漏药、散浆﹑散纱和析硝等现象。
5.1.2燃速:必须符合所标示的燃速要求。允许偏差:定时引火线为士4%;其他慢速引火线为士8%;快速引火线为士6%。
5.1.3吸湿率:硝酸盐引火线≤5.0%;其他引火线≤3.0%。
5.1.4 水分:硝酸盐引火线≤1.5%;其他引火线≤1.0%。
5.1.5热安定性:75℃士2℃ 48 h条件后,引火线无自燃、不燃现象。
5.1.6旁燃时间;安全引火线的旁燃时间必须≥3 s。
5.1.7燃烧性:引火线燃烧传火时不允许有熄火、透火、顿火现象,除快速引火线外不得有爆燃速燃现象。
5.2其他要求
5.2.1―快速引火线:不允许有药芯线断的现象,且能承受5 000 g士5%的质量。
5.2.2纸引火线:能承受50 g士5%的质量。
5.2.3定时引火线:两头必须封以防潮剂,允许包缠外层棉线排列不均,其长度不大于10 cm,外层缠线断线不得超过三根,其连续长度不大于6 cm。
5.2.4︰安全引火线:牢固性,应能承受2 000 g土5%质量,外层缠线排列不匀的部分,最长不得超过10 cm,在 1 000 cm内不得超过两处;外层缠线断线不得超过两根(含两根),其长度总和不得超过整卷长度的2.5%;外缠线间隔允差士0.1 cm。
5.2.5︰防潮性:除纸引火线外其余引火线经防潮性试验后应符合5.1.7要求。
5.2.6︰抗水性:定时引火线、安全引火线经抗水性试验后应符合5.1.7要求。
5.3尺寸要求
5.3.1︰慢速引火线的长应一致,允许偏差士2%,横向尺寸允许偏差±4%(手工纸引线除外)。
5.3.2卷式包装引火线的长度允许偏差士1%,横向尺寸允许偏差士4%。
5.3.3 快速引火线的长度尺寸允许偏差士2%,横向尺寸允许偏差士10%。